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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18年第11期)关于鼓励农户在房前屋后院内进行绿化美化实用化“三化栽植”的建议

日期:2018-04-04    作者:政协    来源:系统    阅读次数:     字体:[] [] []    保护视力色:       

市政协委员、市政协经济委专职副主任翁金成反映: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把“生态宜居”的要求提升到更加突出的位置。如何发挥广大农户的主体作用,促其积极投身到农村的生态建设当中,找到一个切口小、群众又容易接受的方式显得尤为重要。为此建议:

一是投入专项资金,开展“三化栽植”工程。建立能够适合在我市栽植的绿化、美化、实用化植物名录,如,适合绿化的有杨树、柳树、杉树、香樟、松柏等;适合美化的有桂花、玉兰、茶花和金银花、爬山虎、牵牛花等;适合实用化的有桃树、梨树、杏树、葡萄树、石榴树、香椿树等。投入专项资金,引导市域范围内的苗木基地培育好名录内的品种或向外地购买。把“三化栽植”工程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具体抓手之一。

二是坚持自愿、适量原则。各地在推进过程中,要充分尊重群众自愿原则,不能强行摊派。对自愿栽植的农户,对其种植的品种和数量进行登记汇总,以便政府掌握培育和购买的规模。同时,对每户栽植的品种和数量要做出限制,超出部门由农户自行购买,购买方式和渠道可由政府组织和提供,并且栽植范围仅限于自家房前屋后院内。

三是加强栽植工作的服务指导。编制有关品种的栽植手册,组织对乡镇农技人员和村干部的培训,以指导广大农户的栽植工作,提高植物的存活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