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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18年第13期)关于加强我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、押运员教育培训的建议

日期:2018-05-10    作者:政协    来源:系统    阅读次数:     字体:[] [] []    保护视力色:       

市政协委员秦宗成反映: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,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保护环境,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按照六交安监〔20163号文件规定,我市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、押运员每两年必须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培训。

2018年,我市对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、押运员继续教育培训,安排在安徽省六安技师学院培训中心(原皖西交校)进行,只在1月、4月、7月和10月四个月份举办培训班,当月也只举办一期,期数太少,间隔时间太长。

由于我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、押运员人数很多,并且绝大部分在外省工作,期数太少,间隔时间太长,不利于驾驶员、押运员利用工余时间选择合适的参训档期,往往导致不能及时参训、参加诚信考核和及时换证,甚至导致证件过期失效,被执法人员查处,造成较大经济损失。

建议:为了方便广大驾驶员、押运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合适的培训档期,在安徽省六安技师学院培训中心至少每月举办一期培训班,这样既完成国家规定的培训任务,又尽量不影响他们实际工作,减少工学之间矛盾,确保从业资格证件始终处于合法有效状态,有利于运输安全。